惠灣市監(jiān)審撤許字〔2024〕第11號
被許可人:惠州市暮海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,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91441300MA553TR917,法定代表人:張忠濤,企業(yè)類型:有限責任公司(自然人獨資),注冊資本:壹佰萬元,成立于2020年8月6日,經營范圍:酒店管理咨詢;房地產開發(fā);房地產經紀;房地產營銷策劃;企業(yè)管理服務;物業(yè)服務。
經查明,惠州市暮海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忠濤,監(jiān)事為譚曉瓏,登記的住所為惠州大亞灣霞涌小徑灣1號華潤小徑灣花園觀海軒6棟二單元2406號房(僅限辦公),于2023年8月25日變更為惠州大亞灣霞涌小徑灣1號華潤小徑灣花園觀海軒3棟二單元2507號房(僅限辦公)。在該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中,在落款時間為2020年8月10日的《房屋租賃合同》中有惠州大亞灣霞涌小徑灣1號華潤小徑灣花園觀海軒3棟二單元2507號房業(yè)主肖慧敏簽名。2023年10月10日,我局收到肖慧敏提供的情況說明,稱其從未在該房屋租賃合同上簽名。2023年11月24日,我局收到譚曉瓏提供的情況說明,稱其從未聽說過這家公司,沒有參與該公司的任何經營業(yè)務,也從未在該公司設立和變更登記的材料上簽名。經調查確認,惠州市暮海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25日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時向我局提交了虛假的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涉嫌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九十八規(guī)定所指違法行為。故惠州市暮海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變更登記提供了虛假材料,屬于欺騙行為。你公司提交上述虛假材料騙取公司設立登記的行為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九十八規(guī)定所指違法行為。本局于2024年6月5日在網站發(fā)布關于《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》(惠灣市監(jiān)審撤告字〔2024〕5號)的公告,告知被許可人和利害關系人本局擬作出行政撤銷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(jù)、撤銷內容以及被許可人和利害關系人的權利,被許可人和利害關系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、申辯和聽證要求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條“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虛報注冊資本、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,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,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,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;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,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”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撤銷惠州市暮海酒店管理咨詢有限公司2020年8月6日的設立登記。
如對本決定不服,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大亞灣區(qū)管委會申請復議,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博羅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惠州大亞灣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4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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