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撫養(yǎng)權協議公證,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,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明確履行子女直接撫養(yǎng)義務的協議真實、合法的活動。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遇到夫妻離婚后,孩子跟隨一方生活,當撫養(yǎng)一方遇到生活困難或為了孩子更名、落戶、入學等需要重新約定及變更撫養(yǎng)關系的情形,但前提是要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、保障孩子合法權益的原則。
近日,大亞灣公證處劉公證員受理了一宗“變更撫養(yǎng)權協議”公證,當事人喬先生(化名)和鄒女士(化名)離婚后因小孩撫養(yǎng)權問題發(fā)生糾紛,經所在社區(qū)多次調解后最終達成協議。為便于孩子落戶、入學后續(xù)事宜,喬先生和鄒女士決定就撫養(yǎng)權變更簽訂協議并辦理公證。2025年6月20日,當事人喬先生和鄒女士來到大亞灣公證處,稱其二人于2021年登記離婚,離婚時約定女兒跟隨父親喬先生生活和直接撫養(yǎng),經協商,現想變更由鄒女士直接撫養(yǎng)。
劉公證員根據雙方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了解到,女孩喬小某今年僅7歲,而鄒女士已再婚,為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,保障孩子合法權益,劉公證員現場對鄒女士的配偶楊先生進行了談話,詢問其是否愿意共同撫養(yǎng)繼女喬某,雙方當事人均在公證員面前表示協商一致,《變更撫養(yǎng)權協議》順利簽訂。
劉公證員在充分審查當事人的婚姻情況及孩子的出生醫(yī)學證明等材料后,大亞灣公證處當場為二人出具了“變更撫養(yǎng)權協議”公證書,幫助了父母重塑孩子的成長環(huán)境。
通過協議公證的形式對撫養(yǎng)權相關內容進行約定、補充或變更,不僅滿足了監(jiān)護人的家事法律服務需求,也高效的解決了未成年人入學、落戶等系列問題。大亞灣公證處始終堅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讓公證書在作為法律工具的基礎上,能夠帶給未成年更多的暖心關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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